什么是法律意义上的一家人:
一户是一家
有亲是一家
同住是一家
不是一家胜似一家
有人问:某人欠我钱,我可不可以找他儿子还?我和某人同居很多年了,他死了,我有没有继承权?我搬城里住,父母在农村,老房子拆迁了,我有没有补偿……
他们都期待着肯定的回答,他们有力的理由就是“是一家人”。其实,这些诉求都是合乎情理的,只是不一定都能够法律上的支持,因为不同的法律,不同的“一家人”。
一、“一户”是一家
“户”指的是户口簿,我国的《户口登记条例》从1958年实施至今,已经60余年了,行政管理、社会保障意义上的“家庭”,基本上是以“一户一家”为原则。例如:《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农户内家庭成员依法平等享有承包土地的各项权益”、《廉租住房保障办法》规定“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应当由户主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等等。
二、“有亲”是一家
“亲”是指婚姻关系、血缘关系或收养关系产生的亲属关系。“有亲”是一家,更贴近于广大人民群众对于一家人的认识,它的意义在于处理家庭内部的纠纷。对此,典型的法律当属《婚姻法》、《继承法》,《继承法》关于继承顺序的规定,更是体现了亲属关系的亲疏: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只是《继承法》的继承人范围仅限于近亲属,范围较普通人理解的亲属范围更加狭窄,对此,也有人提议扩大继承人的范围,如增加三顺序的继承人,将堂表兄弟姐妹、叔侄等均纳入继承人范围。
三、“同住”是一家
“住”指的是较为固定的居所,“同住”为一家是有前提的,一般需要有法定的扶养关系,如夫妻、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孙等。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小的经济主体是个人,一般情况下,个人对外签署的合同、借据,只约束个人,不约束同住的家庭成员。但也有例外,例如:《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规定的夫妻共同债务、《民法总则》规定的“个体工商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无法区分的,以家庭财产承担”。
四、此外
此外,“同住”为一家可作为“一户是一家”、“有亲是一家”的补充。比如,在城市房屋征收中,虽不同户但实际同住的家庭成员也在安置之列;农村村民户籍迁出,但在一定条件下仍然具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再比如,同居关系除事实婚姻外,早期我国法律将同居视为非法,现在同居关系并不禁止,甚至法律规定了同居关系中的财产分配、继承权,只是因为我国主张“一夫一妻”婚姻登记制度,同居关系中的共同财产范围较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更窄,《继承法》中只是有限的规定了“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配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何玲莉 律师
何玲莉。重庆向道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合伙人,法学硕士,执业六年,办理700余案。(重庆万象城·华润广场B座16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