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起诉需要准备的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据
自然人:
应当提交记载其姓名、性别、年龄、民族、住所、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码等基本信息的材料,如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明、护照、港澳台胞回乡证等。
法人或其他组织:
应当提交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注册登记证书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以及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书。
二、买卖合同关系以及从属的担保合同关系的证据
买卖合同及相关文件:
买卖合同原件或复印件。
订(定)货单、邀约、承诺、数据电文等证明买卖合同关系存在的材料。
口头合同成立和生效的证据,如录音、录像、证人证言等。
担保合同关系:
保证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定金合同或者交付定金的凭证、保函等。
三、合同履行情况的证据
交货和收货凭证:
交、收货凭证,如发货单、收货单、物流单据等。
货款收支凭证:
货款收支凭证,如银行转账记录、收据、发票等。
违约证据:
拖欠货款的证据,如催款函、对账单等。
收货方提出质量异议的信函、检验报告、客户投诉、退货和索偿的证据。
第三方履行证据:
如果约定向第三人履行或者由第三人履行的,提交第三人关于合同履行情况的证明以及相应凭证。
四、其他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
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可能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据材料,如双方当事人的聊天记录、知情人的证人证言等。
五、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有责任为自己的主张提供相应的证据。法院会根据法定程序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进行客观的审查核实。
六、注意事项
证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提供的证据须真实、合法,不得伪造或篡改。
证据的充分性:提供的证据应当能够充分证明自己的主张,避免证据不足导致败诉。
证据的关联性:提供的证据应当与案件事实具有关联性,能够支持自己的诉讼请求。
综上所述,买卖合同纠纷起诉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据、买卖合同关系及担保合同关系的证据、合同履行情况的证据以及其他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在准备这些材料时,应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充分性,以便在诉讼过程中有力地支持自己的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