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借款收不回来时,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维护自身权益:
一、协商与调解
与债务人协商:
首先尝试与债务人进行友好协商,了解其还款意愿和困难,争取达成一个新的还款协议。
协商过程中,可以就还款期限、方式、数额等进行磋商,以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申请调解:
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的居民委员会或者在第三方调解机构的见证之下申请调解。
通过第三方的介入,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二、法律途径
申请支付令:
如果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钱、有价证券,且符合相关法律规定条件,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法院应当在五日内通知是否受理该案件,如果受理,应当在十五日内向借款人发出支付令。借款人应在收到支付令十五日内清还债务,或者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提起诉讼:
如果调解不成或者债务人拒绝履行还款义务,债权人可以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陈述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判决后,如果债务人仍不履行还款义务,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申请仲裁:
如果双方在借款协议中约定了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了仲裁协议,债权人可以向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通过仲裁程序解决纠纷,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债务人须履行。
三、保留证据与诉讼时效
保留证据:
债权人应当保留好相关证据,如借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书面催告函等,以便在协商、调解、诉讼或仲裁过程中证明自己的权利。
注意诉讼时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 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债权人应当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向债务人主张权利,否则可能会丧失胜诉权。
四、其他注意事项
避免非法手段:
在追讨债务的过程中,债权人应当采取合法手段,不得采取非法拘禁、非法扣押财产等违法行为。
否则,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予以拘留、罚款。
及时行使权利:
债权人应及时向债务人主张权利,避免超过诉讼时效导致权利无法得到保障。
综上所述,当借款收不回来时,债权人应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处理方式,并注意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程序规定。同时,也要加强风险意识,在借款前充分了解债务人的信用状况和还款能力,以降低借款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