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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交通肇事罪的立案与量刑的标准

2019-11-29

  要了解犯罪,必须执行标准和量刑标准。适用标准确定该行为是否构成犯罪,而判决标准 终是要让罪犯接受应有的惩罚。接下来,让我们看一下犯罪规则和量刑规则的内容,以了解交通事故犯罪。

  一,交通事故罪的登记规定

  根据《刑法》第 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发生交通事故,造成重伤或者公共财产和私人财产重大损失的重大交通事故,应当予以调查和处罚。

  根据 高人民法院于2000年11月10日至21日宣布的第《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条第2款第2款第1款,交通事故应处以监禁。不超过三年或被刑事拘留:(1)1人死亡或3人以上重伤,全部或主要负责事故; (2)死亡3人以上,事故责任相同; (三)他人的财产或者公共财产直接损失,负数或者全部责任不能赔偿的超过三十万元的。

  第2条第2款规定,如果交通事故对多人造成严重伤害,并且如果交通事故的主要或主要责任是在下列情况之一,则将判处交通事故:

  (1)饮酒和吸毒后驾驶汽车;

  (2)驾驶不具备驾驶资格的汽车;

  (3)驾驶已知不完整或安全机制失效的车辆;

  (4)驾驶时不知道是未经许可的车辆还是废弃的汽车。

  (5)严重超载驾驶;

  (6)逃避法律,并设法逃离事故现场。

  如果符合上述条件之一,公安机关将对此案进行调查。应当指出的是,如果交通事故案件决定提起诉讼,则是要区分事故责任,其次是看其是否符合司法解释的特定标准。如果提交人仅违反规则且没有严重后果,则不会被定罪或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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