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费纠纷的突出表现是部分业主拒付或拖欠物业服务费(用户拖欠的情况也类似),原因和情况非常复杂,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点:
1.对服务不满,对约束不满。
一般情况下,物业管理企业和业主说到底是一种市场交易关系。物业管理企业向业主提供(出售)约定的服务,业主向企业支付约定的费用(购买服务)。如果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服务不合格或者业主认为不合格,业主Z常见的抗议手段就是拒付或者拖欠费用(在法律上可以上升为履行合同的抗辩权)。此外,业主作为物业的拥有者,原本对物业管理有决定权,但在物业购买和使用过程中,他往往感受到的只是接受管理和约束。对这种外部管理约束的不满,也是业主拒付欠款的重要原因之一。
2.对收费标准、项目和方式不满。
由于信息的不对称,业主自身认识的偏差和接受服务的偏好不同,以及物业管理公司为了自身利益以各种借口收费的现象,业主对物业服务的收费标准、项目、收费方式(预收、代收等)不满意的现象普遍存在。),而且他们也会拒绝支付服务费。
3.施工单位留的问题。
对于大多数业主来说,买房是一生中Z大的投资或消费交易。如果这个过程中遇到了建设单位留的问题,比如房屋质量、承诺未兑现、擅自变更规划等,其损害足以让业主知道不是物业管理企业的过错,也应该通过拒交物业服务费的方式进行报复。更何况,大多数情况下,无论是事实上还是普通业主的观念里,物业管理公司和开发商本来就是一体的,拒绝交费是理所当然的。
4.邻里关系等问题。
在很多业主的心目中,物业管理公司就是全包管家,小区所有的物业管理公司都要管好自己的服务。比如楼上业主装修导致地板漏水渗水,楼下业主排放油烟,邻居放音乐,装修产生噪音等问题无法及时解决。业主们可能都归咎于物业管理公司服务差,失职,从而拒绝交费。
5.对外部环境不满
也有一些业主把交通不便、市政施工导致的断水断电,或者城市规划变更导致的居住环境质量恶化归咎于物业管理公司,然后拒绝交费。
6.无力支付
的确,有些业主由于下岗、失业、家庭变故、投资破产等客观上无力支付而欠下费用。
7.特权思维在起作用
很少有业主仅仅因为执着于特权思想而不交费。这类人凭借限制物管企业的特权或其与开发商的特殊关系,长期“吃王饭”,拖欠交费。
8.被他人感染或煽动的
业主欠费的直接结果就是服务项目减少或者质量下降,很容易给那些以正当方式交费的人找到借口。还有一些小区,会有人为了赶走物业管理企业或者其他目的,唆使他人以各种理由拒交物业服务费。
以上都是导致物业服务收费纠纷的微观和直接原因。从深层次和宏观角度来看,拖欠纠纷也可归因于许多因素,如观念落后、业主运营效率低下、物业管理市场竞争机制难以建立、物业服务难以区分和选择、服务收费统一定价、建管不分的体制留问题、行政监管不力、司法效率低下、社会信用体系不健全法律契约和社会责任意识淡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