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与服务区域内违章搭建问题
——作者:罗晓平 律师
第一,物业公司可以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对搭建行为进行劝阻,物业公司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对违章搭建行为进行劝阻、制止之后仍未停止的,应当及时向有关行政部门进行报告,对于妨碍物业管理的行为,还可以依据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或业主公约的约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违约之诉,请求恢复原状、排除妨害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告知相邻业主对于违章搭建行为,该业主本人有权向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者规划部门等相关政府部门进行投诉,请求有关部门予以拆除,以排除妨碍,同时相邻业主还有权要求政府部门对违法主体进行罚款等行政处罚,如果违章搭建的建筑物、构筑物影响了相邻业主的通风、采光、日照、通行等权利或者影响了相邻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的,相邻业主有权依据《民事诉讼法》、《侵权责任法》的有关条款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排除妨碍、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第三,可以通过《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业主临时公约》等文件明确对违章搭建行为进行界定,对常见多发的违章搭建行为作出列举性规定,明确物业公司的诉讼主体资格;
第四,加强装修管理,对装修现场、屋面、露台、庭院等可能违章搭建的重点部位的装修加强巡视,一旦发现破坏房屋承重结构或违章搭建的苗头应当及时制止,可以采取通过限制装修人员或装修材料进入施工现场的方式制止违章搭建,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实践中物业公司在履行上述义务时都必须保留好相关的书面证据,如果物业公司履行了上述义务却没有留下相关凭据,则可能日后成为其他业主拒交管理费的理由或被小区业主认为疏于管理而产生的其他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