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合同律师

向道有法095丨保安值班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延时加班费吗?
向道有法095丨保安值班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延时加班费吗?

向道有法095丨保安值班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延时加班费吗?

  • 所属分类:向道讲坛(律师原创)
  • 发布日期:2019-11-14
24小时免费咨询热线:
  • 产品概述
  • 性能特点
  • 技术参数

保安值班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延时加班费吗?           

——作者:孙若岚 律师

最近有小区物业公司咨询,公司聘请了保安,工作内容是负责小区安全,包括对小区进行安全巡逻,在小区出入口的门岗值班等。现有保安提出辞职,并要求公司支付其加班费,理由是公司保安执行二班倒轮班制,其每天的工作时间超过了法律规定的8小时,公司应支付其延时加班费,否则将起诉公司。公司不解,对于这种情况公司是否有义务支付其加班费?

根据我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也就是说劳动者的工作时长每日应不超过8小时,超过8小时应视为延时工作。对于小区的保安,因小区24小时都需要有保安人员值班,肯定就存在白班与夜班的情况,而非朝九晚五的工作模式,物业公司又通常是实施两班倒的轮班制度,每日值班的安保人员其在岗位上的时间通常是每日12小时,那么是否可以认为该12小时就是安保人员的工作时长呢?事实上并非如此,在司法实践中对于上述情况通常不认定为延时加班,保安要求公司支付其延时加班工资的诉求一般得不到支持,理由有以下几点:

1、入职的保安人员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对于其工作内容有明确约定,也就是说安保人员在签订工作时就知晓其从事的是保安工作,也清楚保安的工作内容。

2、保安属于特殊工种,根据行业惯例,保安人员普通存在工作时间较长,但劳动强度较低的情况,保安人员的工作内容除了应付一些突发情况,更多的是值班,而值班的劳动强度并不高,在岗时间也并非完全处于劳动状态,尤其对于两班倒中的夜班,其工作必然不同于白天的工作内容及工作强度,值班人员可以自行安排休息,因此其在岗时长不等于工作时长。

因此在上述情况中保安称其每天的工作时间为12小时,但这12小时并不能真正认为是其工作了12小时,在岗时间不等同于工作时间,因此保安如果仅基于公司两班倒的值班制度就要求公司支付延时加班费,在司法实践中很难得到支持,除非其能证明这12小时他的工作内容并非仅是值班。在此也提醒了企业,企业除了应按法律规定安排劳动者工作外,对于类似于保安这种特殊工作岗位,应在签订合同时明确约定其工作内容、工作形式以及工资报酬等,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尽管保安人员对于延时加班的要求很难支持,但是在现实生活中的确存在很多企业非法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情况,如果员工有证据能证明企业延时工作时间,那么对于企业这种非法延长工作时间的行为,劳动者有权要求企业支付其延时加班工资报酬,且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对于企业确实因生产经营需要,企业可以经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延长工作时间,但是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标签

最近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