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合同律师

李应德领读《民法典》丨第165~168条
李应德领读《民法典》丨第165~168条

李应德领读《民法典》丨第165~168条

  • 所属分类:向道讲坛(律师原创)
  • 发布日期:2020-11-03
24小时免费咨询热线:
  • 产品概述
  • 性能特点
  • 技术参数
第一百六十五条 授权委托书

第一百六十五条 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

(一)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载明相应事项。

(二)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
(三)由被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第一百六十六条 共同代理



第一百六十六条 数人为同一代理事项的代理人的,应当共同行使代理权,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数人为同一代理事项的代理人的,应当共同行使代理权,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一百六十七条 违法代理及其法律后果

第一百六十七条 代理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代理事项违法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或者被代理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代理人的代理行为违法未作反对表示的,被代理人和代理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一)违法代理:代理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代理事项违法仍然实施代理行为。

(二)被代理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代理人的代理行为违法未作反对表示的,被代理人和代理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一百六十八条 禁止自我代理和双方代理及例外

第一百六十八条 代理人不得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自己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但是被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的除外。
代理人不得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自己同时代理的其他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但是被代理的双方同意或者追认的除外。

    (一)代理人不得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自己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但是被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的除外。

(二)代理人不得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自己同时代理的其他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但是被代理的双方同意或者追认的除外。

标签

最近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