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律师事务所

联系我们

全国服务热线:

173-8225-9204

重庆向道律师事务所

全国服务热线:173-8225-9204                                     

客服号码:023-68854652

                 023-68822526

邮箱:1814312578@qq.com

网址:www.xiangdaolaw.com

地址:重庆九龙坡·万象城·华润广场B座16楼 




当前位置: 首 页 > 资讯动态 > 行业资讯

全面讲解电影作品的著作权的具体归属问题

2019-08-28

  制作电影的工作和制作类似电影的工作法是一种特殊的写作方式。电影的制作是一个相对复杂和系统的知识创造过程。提供资金和组织照片的制作人必须有电影剧本(包括改编和直接创作的剧本和音乐,歌词等)。照片,艺术家,杂技策划,美工作灯(包括服装,道具策划),套装等电影投资巨大,编剧,导演和摄影师等作家付出了大量的创造性工作。电影的发行和放映将带来巨大的商业利益,但也存在巨大的商业风险。作为版权作品法,许多国家/地区法的版权对此有特定的规定。虽然几个国家的规则并不常见,但规则的目的主要是处理基于电影的作品版权归属。中心主题是编剧,导演,照片和类似电影创作的和谐作品法。作者和制片人之间的关系,如歌词和作曲。

  关于电影作品的观点在不同国家有所不同法。在大陆国家法,鉴于只有个人被认可为作者,制片人制作的电影作品的版权主要归功于编剧,导演,照片等。这部电影的作者没有给予制片人,制片人对电影作品的权力是从电影作品的作者转移出来的。在国家英 美 法中,电影的作者直接发送给制片人。然而,尽管理论不同,但相同国家的规则法并不常见:在电影作品版权的处理方面,电影作品的版权通常授予制片人。

  如美国家版权法视听作品的作者是作者,享有视听作品的版权。 德国版权所有法作者,作家,导演等他们是电影作品的作者,但作者将电影法的版权分配给制片人。 意大利版权所有法法律,编剧,作曲和导演的作者是电影作品的合着者。制片人享有使用电影作品的经济权利和修改电影中使用的作品的权利。这部电影的作者发表了这部电影。之后,您还有权获得赔偿。 日本并且该国家的版权台湾 法也向制作人授予了电影作品的版权。

  伯尔尼“条约”第2条将电影的作品和拍摄类似电影所代表的作品法视为版权对象,并规定电影版权的归属。条约第14条之二第2款(a)项:“确定电影版权的所有者,归因于法律规范法的范围,需要予以保留”。然后,在规则(b)中:但是,在他们的法律法中,参与制作电影作品的作者必须归属于该联盟成员的版权所有者,如果他们同意参与此工作,除非有相反或特殊的规则,否则不能反对电影工作。复制,分发,复制,复制,与群众沟通,传播,公开交流,制作字幕和配音“。也就是说,在承认电影作品的个人力量的版权制度法中,必须限制个人版权的行使。行使个人权力不会影响电影作品的一般版权的行使。 伯尔尼条约规定的电影作品的版权归属和行使标准与许多国家的版权相同法。


标签

最近浏览: